友霖社會責任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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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113年8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董事長室林碧華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主管職務經驗達十年以上,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及督導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一)職權範圍: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相關事宜。
4.協助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協助董事人遵循法令。
6.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二)最新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董事會

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由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組成,任期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7年6月13日止,共三年。

董事長
友華生技
代表人 蔡正弘
  • 東吳大學中文系畢
  •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
友華生技
代表人 黃文鴻
  •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社會與管理藥學博士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兼任教授
友華生技
代表人 李宇玲
  • 台灣大學EMBA
  • 友華生技醫藥(股)公司營運服務中心副總經理/公司治理主管

董事
蔡孟霖
  • Accounting,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 USA
  • 友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董事
三德觀光大飯店(股)公司
代表人:高偉超
  •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University of Souther California
  • 三德觀光大飯店(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中倫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宋權峰
  • 國立東華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
  • 嘉實建設(股)董事
獨立董事
陳泰明
  •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獨立董事
張嘉紋
  • MBA/Tarleton State University, Texas, USA
  • 昇嘉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

康照洲

  • 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化學研究所博士
  • 國立陽明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

董事會專業性、獨立性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於105年12月30日董事會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共61條,其中第20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友霖生技於2024年6月14日完成第八屆董事改選,本公司董事會共有9名成員(含獨立董事3席次),其中新任獨立董事張嘉紋女士具有金融、證券及私募股權基金領域經驗及康照洲先生具有化學、毒理學及藥物管理專業背景同時亦為國內頂尖學府的教授與研究中心主任,有效提升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公司治理效能。整體董事會專業領域涵蓋財金、商務、金融及經營管理能力與經驗。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落實情形

本公司目前設有9席董事(含3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比33.33%),其董事年齡分佈區間:60 歲以下6位、61至70歲1位、71歲以上2位,充分將豐富經歷與創新意念結合。全體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席次,皆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3條之第3項及第4項規定。

職稱 姓名 產業經驗 多元化核心能力
營運
判斷能力
金融、租稅、
財會專業知識
法律專業知識
及實務經驗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投資創業 業務開發 決策、
領導力
董事長 友華生技
代表人:蔡正弘
生技醫療
董事 友華生技
代表人:黃文鴻
生技/藥學
董事 友華生技
代表人:李宇玲
財務/會計
董事 蔡孟霖 財務/會計
董事 三德觀光
代表人:高偉超
商務與企業管理
董事 中倫開發
代表人:宋權峰
商務與企業管理
獨立 董事 陳泰明 法律/企業管理
獨立 董事 張嘉紋 金融/證券
獨立 董事 康照洲 藥物管理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24年6月14日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7年6月13日止,共三年。

成員 主要學經歷
召集人
張嘉紋
  • University,Texas,USA
  • 群益一號私募股權基金總經理
  • 群益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群益金鼎證券企業金融部執行副總裁
  • 凱基證券承銷部業務經理
  • 昇嘉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委員
陳泰明
  •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學士
  • 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副理事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
  • 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委員
康照洲
  • 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化學研究所博士
  •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
  • 行政院衛生署藥務處處長兼業務食品檢驗局代理局長
  • 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籌備處召集人
  • 國立陽明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

審計委員會職責範圍

依據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對審計委員會職責範圍之規範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彙整

審計委員會於2024年度舉行了2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評估
  • 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閱【2024年度審計委員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業於101年2月23日董事會通過完成設置,並遵循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委任符合規定之薪酬委員。

薪酬委員會旨在評估並定期檢討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更加強化公司治理。

成員 主要學經歷
召集人 陳泰明
  • 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學士
  • 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副理事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
  • 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委員 張嘉紋
  • University,Texas,USA
  • 群益一號私募股權基金總經理
  • 群益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群益金鼎證券企業金融部執行副總裁
  • 凱基證券承銷部業務經理
  • 昇嘉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委員 康照洲
  • 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化學研究所博士
  •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
  • 行政院衛生署藥務處處長兼業務食品檢驗局代理局長
  • 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籌備處召集人
  • 國立陽明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

本公司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委員組成,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自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7年6月13日止,與本屆之董事會任期相同。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請參閱【2024年度薪酬委員運作情形】

公司章程與規章制度

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2024 / 10 / 23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2024 / 10 / 23
道德行為準則 2024 / 10 / 23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2024 / 10 / 23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2024 / 10 / 23
誠信經營守則 2024 / 10 / 23
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 2024 / 10 / 23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2024 / 10 / 23
董事會議事規範 2024 / 10 / 23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2024 / 10 / 23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2024 / 10 / 23
公司章程 2024 / 10 / 23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本公司為落實執行公司所制定之誠信經營守則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於109年11月6日經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作業程序」,據以落實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作為日常例行執行營運作業之準則,2024年度相關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如下:

1. 簽署保密合約
員工入職均簽訂保密合約,內容包含受雇期間創作及知悉之機密資訊,僅限職務範圍內使用、競業禁止、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條款,非經公司同意,不得告知第三人,離職後亦同。 2024年度新進同仁共計44位於到職日已簽署保密合約,簽署率100%。
2. 簽署經理人聲明書
本公司新任經理人入職均簽訂「經理人聲明書」,內容包含短線交易之禁止等重要規範。
2024年度新進經理人共計4位於到職日已簽署「經理人聲明書」,簽署率100%。
3. 落實利益迴避
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訂有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董事有自身有利害關係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若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2024年度董事會已落實執行利益迴避,董事及列席人員於議案有利害關係者,已於該次議案討論及表決時迴避,並於議事錄載明。

人權政策

友華集團暨全體子公司與關係企業,在各地營業據點恪遵當地勞動法規,致力保障全體同仁基本人權,支持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兩公約」、「聯合國全球盟約」、國際勞工組織之「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經濟合作發展組織之「多國籍企業指導原則」等國際公約之基本精神,依循其指導原則制定友華集團人權政策,使相關人員均能獲得公平而有尊嚴的對待。

保障人權政策與具體管理方案

1. 多元包容與反歧視
致力塑造平等及多元包容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在員工招募、任用與發展時,皆以職能為依歸,不因性別、性傾向、種族、社經地位、年齡、婚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黨派、國籍、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因素,而有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與行為,並依照職能條件提供平等的敘薪條件。
為避免任何形式之歧視,提供有效且適當之申訴機制,由人才發展暨管理處受理相關案件並予適切回應,以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
2. 禁用童工與禁止強迫勞動
為確保遵守企業社會責任及道德規範,本公司自招募開始即明定不得在任何製造工序中使用童工,截至 2023年12月止,職工總人數共 233 人,童工人數為0。
全體員工均係出於自由意願簽訂勞動契約及提供勞務,不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
3. 反貪及誠信經營
「誠信正直」為友華集團員工行為處事的重要準則,嚴格要求員工經辦業務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絕不接受供應商賄賂,如有員工被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且情節重大者,一律予以嚴懲決不寬待。為深植員工道德行為觀念並強化治理成效,於新人報到時皆須參與友華核心價值訓練,並設立人評會管轄與制定「業務行為規範管理辦法」與「工作行為準則」,確保落實執行。
4. 健康安全職場與工作平衡
本公司遵照勞動部之「職業安全衛生法」、內政部之「消防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於各辦公地點之管理單位設立緊急應變組織,推動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活動及教育訓練, 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以建立健康安全的友善職場。2023年度舉辦人權相關訓練,參加人次共817人,總時數為2,355小時,參與人次與訓練說明如下:(職安、性騷擾防治、新人訓練….等等)
課程名稱 課程時數 總人次 總訓練時數
打造友善職場,防治職場(性)騷擾 0.5 41 20.5
〔職安衛系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5 27 40.5
OEP集團介紹 0.6 46 27.6
HRM新人訓練 0.3 48 14.4
自衛編組消防演練(上半年) 4 130 520
自衛編組消防演練(下半年) 4 115 460
藥物安全監視及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0.6 40 24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道路安全教育訓練 1 138 138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堆高機危害案例宣導 2 13 26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般安全衛生課程(3年3小時) 3 86 258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化學品危害通識 2 89 178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用電安全 4 44 176
5.自由集會結社與順暢溝通管道
透過勞資會議、福委會、提案改善建議案、定期發布公司訊息、申訴專線與信箱等管道,建立勞資雙方暢通且多元的溝通橋樑,同時利用經營策略會議、廠務會議與全體員工大會,宣達公司營運目標及願景,並藉此公開表揚優秀同仁工作表現。公司若有重大營運變化或攸關勞工權益等事項,亦可透過公佈欄及電子公告等方式,立即詳實告知全體同仁。
6.禁止內線交易之具體情形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訂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其他因身分、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不得洩露所知之內部重大訊息予他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訊息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訊息,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本公司已於113年X月X日對現任全體董事及相關人員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宣導內容包含防制短線交易、內線交易規範事項、內線交易的禁止期間等刑事責任等,合計上課人數共XX人。新進經理人、受僱人於新人教育訓練納入內線交易法律概說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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